【曝光】某项目塔式起重机未落实周检月检及运行记录,市住建局依法处罚1万元!
2025年3月,住建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我市某在建项目存在严重安全管理漏洞。项目所用塔吊未按规定建立并留存塔吊周检月检记录及日常运行记录,无法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状态可追溯,对现场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构成直接威胁。经核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市住建局已对该项目责任单位依法作出行政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台账。 全市各建筑施工单位须引以为戒!务必严格落实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运行记录等安全管理制度,市住建局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漠视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建筑施工安全底线。https://oss.513425.net/pic/20251027/1761554260367318501.jpg?watermark/2/text/5Lya55CG572RIEDkvJrnkIbniIbmlpnnjos/fontsize/360/fill/d2hpdGU=/dissolve/80/gravity/SouthEast/dx/20/dy/20/resize/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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