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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5月29日)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谁来办食堂? ■ 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规定》明确: ■ 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规定》明确: 幼儿园要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哪些食材不能用?
■ 食材采购 ■ 餐食加工、配送 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 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都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在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饭菜怎么送?
碗筷怎么洗?
谁来陪餐?如何监督? 幼儿园须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并记录;鼓励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反馈家长意见建议。 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添加剂采购使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总台央视记者:李晶晶 曹筱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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