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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升高,火灾风险持续加大。为扎实做好秋冬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有效规避秋冬防火期高火险风险,会理市对今年以来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提醒广大群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案例一 男违规野外用火焚烧秸秆
2026年3月29日,陈某某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在会理市益门镇防火区内擅自违规野外用火焚烧秸秆 ,此行为违反了《会理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第三条第二款、《会理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二 野外违规用火焚烧地埂
案例三 违规野外用火林区吸烟未采取防火措施
2026年4月2日,姜某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在会理市鹿厂镇铜矿村林区内擅自野外用火吸烟,未采取防火措施,此行为违反了《会理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第三条第二款、《会理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行政处罚。
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在野外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电焊作业等野外生产性用火,需落实防火措施,按照规定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公安机关110报警。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野外违规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会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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