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交通违法及道路安全隐患举报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相关举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及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举报:
(一)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受理):
会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834-5632092
会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0834-5671888
会理市公路运输发展服务中心:0834-5622226
(二)举报邮箱:3438196307@qq.com(市“道安指办”)
(三)微信公众号:关注“会理公安”公众号,进入后台或留言提交信息
二、受理范围
(一)交通违法行为
1.超员超载: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
2.违法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妨碍通行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停行为;
3.飙车炸街:非法改装车辆、飙车竞速、制造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4.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交通运输类违法行为
1.非法营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含“黑车”、非法网约车等);
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影响道路安全、破坏路域环境的行为;
3.货运源头企业违规装载:货运源头企业(矿山、水泥厂、沙石场、物流园区等)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或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行为;
4.非法改装: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加宽货箱马槽、加装钢板弹簧、改变车辆结构等非法改装行为,以及从事非法改装的维修企业、改装点。
(三)道路安全隐患
1.交通设施类: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模糊、设置不合理,交通信号灯故障,护栏、防撞设施损坏或缺失等;
2.路面状况类:路面严重破损、坑槽、隆起,井盖缺失或破损,路面遗撒物、障碍物影响通行安全等;
3.视距障碍类:弯道、坡道、路口等区域绿化或建筑物遮挡视线,影响安全通行;
4.照明与标识类:道路照明设施缺失或损坏,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缺乏警示提示标志等;
5.其他:经认定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其他各类道路安全隐患。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详细信息:
1.交通违法行为: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事实等,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2. 交通运输类违法行为:涉及非法营运的,提供车辆号牌、营运线路、时间等;涉及非法储煤场等场所的,提供具体地址、经营主体、现场照片等;涉及源头企业违规装载或非法改装的,提供企业名称、地址、车辆信息、改装点位置等。
3.道路安全隐患:具体位置(如路段、里程、路口名称等)、隐患描述、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以便快速定位核查;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反馈处理结果,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四、处理机制
对收到的举报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理:
(一)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二)交通运输类违法行为:移交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道路安全隐患经核实确认的,将纳入隐患治理台账,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置进展。
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参与,共同守护。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安全隐患,携手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会理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