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关于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持续抓实全市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管控工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防控体系,构建全域覆盖、联防联控的防溺水格局,坚决防范和遏制未成年人溺水安全事故发生,我市决定推行未成年人涉水危险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途径
本次举报统一采用电话举报方式,广大群众发现相关危险行为可随时拨打以下电话举报:
市公安局:110
市水利局:0834-5622291
市教育和体育局:0834-5622342
古城街道:0834-5690625
城北街道:0834-5680871
城南街道:0834-5622849
鹿厂镇:0834-5651112
黎溪镇:0834-5861140
通安镇:0834-5871006
益门镇:0834-5641140
彰冠镇:0834-5653010
关河镇:0834-5863008
六华镇:0834-5647013
太平镇:0834-5891004
绿水镇:0834-5867001
新发镇:0834-5873010
云甸镇:0834-5646016
木古镇:0834-5877277
内东乡:0834-5611001
树堡乡:0834-5852088
小黑箐镇:0834-5659501
新安傣族乡:0834-5877520
槽元乡:0834-5891719
二、举报受理范围
凡发现未成年人单独或结伴在江河、水库、山塘、蓄水池、引水渠、积水洼地、养殖塘、藕塘、深沟溪涧、排灌水利设施等各类危险水域,进行嬉戏、玩水、游泳、垂钓、捕捞、划船等涉水危险行为,广大群众可现场劝阻制止,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再拨打属地乡镇(街道)及市级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反馈线索。
三、线索认定与奖励标准
(一)群众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属实的,由现场处警单位向首位有效举报人一次性发放现金奖励200元;同一线索被多人先后举报的,仅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成年人主动施救落水未成年人,经公安部门评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的,按照我市见义勇为相关政策规定,另行兑现奖励并予以公开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据实举报。举报人应当保证举报内容真实客观、线索清晰,严禁虚构事实、捏造线索、恶意诬告陷害,严禁以举报为名扰乱行政机关、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对虚假举报、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保密。严格执行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全程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隐私,严禁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对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三)规范处置。相关单位接到有效举报线索后,由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到场核查、处置隐患,对涉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约谈训诫,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主体责任。
(四)从严追责。严禁任何人蓄意制造涉水险情、弄虚作假骗取举报奖励资金,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追回违规领取的奖励。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会理市水利局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