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广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冒用已死亡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并骗取医保基金报销待遇,属于明确的欺诈骗保违法行为。为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严厉打击冒用死亡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的违规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郑重告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应第一时间携带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有效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参保关系所属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医保+”一体化服务网点等),依规办理参保关系注销手续。
二、若死亡参保人员属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人员,其医保个人账户仍有结余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有效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综合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清退业务,同步办理注销手续,及时保障合法权益。
三、参保人员死亡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规使用其原有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任何医保相关业务,涵盖定点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慢特病开药、住院治疗等全场景医保结算行为。凡冒用死亡参保人员身份骗取医保基金报销的,一律按欺诈骗保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特此公告。
会理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