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突出解决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严重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方面。“幽灵外卖”、健康证明造假、经营资质造假、超范围经营以及平台提供者管理缺失、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采购、贮存、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肉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肉源性造假问题;标签标识虚假标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校园餐”方面。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料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要环节管控不严;食材供应链存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材运输、贮存、验收脱离监控等问题。
(四)养老服务方面。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履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食品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场所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等方面违法行为;私域直播、养生会所等领域假借“亲情关怀”“养生讲堂”“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等行为;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燃气安装使用方面。违规收取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成本的项目费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信息公开不全面,强制捆绑、诱导消费,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燃气企业限定燃气工程安装只能由自己或利益相关方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燃气表错抄、漏抄、计费周期不固定以及未按合同约定周期落实阶梯计价等问题。
(六)物业服务和特种设备方面。住宅电梯安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定期检验,电梯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以及使用大容小标锅炉、违规违法充装等问题。
(七)医保基金管理方面。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等环节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八)殡葬领域。殡葬服务机构执行基础服务费用减免、生态安葬奖补等惠民政策不到位;殡葬服务收费网络集中公示和线下公示内容不完整、不准确、与政策不符;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强制捆绑等价格违法行为。
(九)征订教辅、购买校服方面。搭售与捆绑销售、价格虚高、乱加价、不开票等违法行为;校服质量不合格、伪造厂名厂址、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
(十)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方面。对酒店星级或等级等作不实、夸大宣传、价格欺诈,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参团后不提供相应服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十一)市场监管领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二、征集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三、奖励标准
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包括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公告征集范围第(一)至(十一)项中,自然人举报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川市监规发〔2023〕5号,以下简称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5〕7号)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各市(州)依法制定有细化规定的,可适用本地规定。
鼓励违法主体的内部人员实施举报,内部举报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结案的,可按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标准,在征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按1倍以上(不包括本数)、1.5倍以下的标准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川市监规发〔2023〕5号)查阅网址:
http://scjgj.sc.gov.cn/scsjgj/xzgfxwj/2023/8/23/c4a6b5516e93409391b66067dac48255.shtml。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5〕7号)查阅网址:
https://www.sc.gov.cn/scszfgb/1402/2613/2637/202601/MIT114247.shtml。
四、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举报人发现市场监管部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的,可以同时举报。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须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人约定举报密码、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
五、举报途径
(一)所有举报可以全天候拨打12315、12345电话进行举报,若需指定城市或异地举报,请加拨当地区号。
(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可以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举报违法违规线索,登录网址:
https://spjb.samr.gov.cn/#/homePage。
(三)通过以下方式举报,部分信箱需先注册才能填写举报信息,按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凉山州市场监管局:
邮箱lszscjgj157@163.com,线下来信举报地址: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57号,或登录领导信箱:
https://scjg.lsz.gov.cn/hdjl/wyxx_21478/index.html?ssoSign=5418819_18811316365_ebff1d7b907b40ee3934540e94554d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