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道563会理市果园乡至太平镇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会理市城南街道东坝社区1、4、5、6、7组,城南街道积水村8组;古城街道南郊社区东山组,内东乡龙河村8、9、10、11、12组;内东乡团山村3、4、5、6、7组;太平镇大村村1、4、5组,尖山村4、7组,太平社区1、2组,樟木村1、2、3、5、6组。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本次拟征收城南街道东坝社区1、4、5、6、7组,城南街道积水村8组;古城街道南郊社区东山组,内东乡龙河村8、9、10、11、12组;内东乡团山村3、4、5、6、7组;太平镇大村村1、4、5组,尖山村4、7组,太平社区1、2组,樟木村1、2、3、5、6组集体土地21.2962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省道563会理市果园乡至太平镇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会理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会理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0日。本公告采取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张贴,并在会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uili.gov.cn)上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34-5622561。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地范围示意图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