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厦门航空、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发布通告,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自4月5日起销售的机票执行。新的征收标准较现行征收标准分别上调了50元、100元。 根据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的通知显示,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由于新的征收标准以售票时间为准执行,近期有计划出行的旅客在4月5日前购买机票,仍按现行标准征收。中联航同时提醒称,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4月5日及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厦门航空通告显示,自2026年4月5日零时起(出票时间),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由10元上调至6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20元上调至120元。 
据了解,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一次调整为今年1月5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20元,分别下调10元和20元。 航油是航司集团主要的营运成本之一,通常占比超过三成。国际油价水平大幅波动将对航油价格水平和航司燃油附加费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此前的3月中旬,受中东地缘冲突影响,国际油价与航油成本大幅上涨,多家国内航空公司相继上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新华社,国际油价3月31日涨跌不一。截至当天收盘,纽约商品交易所5月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下跌1.50美元,收于每桶101.38美元,跌幅为1.46%;5月交货的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上涨5.57美元,收于每桶118.35美元,涨幅为4.94%。 (来源:综合厦门航空、中国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澎湃新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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