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从严整治网络乱象、推进文明新风建设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弘扬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深入开展,依法整治利用网络传播封建迷信、炒作陈规陋习等网络乱象,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凉山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严禁宣扬封建迷信:严禁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开展“算命占卜”、祈福消灾、装神弄鬼、散布“鬼神论”等封建迷信活动实施诈骗,扰乱社会秩序;严禁打着“民俗文化”或“传统习俗”的幌子,变相包装、传播封建迷信思想,诱导网民打赏或借机非法带货牟利;严禁组织、放任未成年人参与上述活动。
严禁扭曲社会风气:严禁通过宣扬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不良习俗扰乱社会秩序;严禁发布包含晾赛、损毁人民币,滥宰牲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环境、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的婚丧仪式相关信息;严禁恶意炒作、传播背离文明社会价值、损害民族形象的负面内容。
严禁虚假摆拍卖惨:严禁诱导、误导老人、未成年人及弱势群体参与“卖惨”摆拍,伪造“身世悲惨”“求学艰难”等虚假身世或极端贫困生活场景;严禁打着“助农”“公益”等旗号,编造农特产品滞销、虚假帮扶等情节实施“欺诈式”营销;严禁通过虚构悲情故事、伪造爱心捐助现场等场景恶意收割大众同情心,诱导网民打赏或借机非法带货牟利。
严禁打造低俗人设:严禁通过刻意打造恶搞浮夸、装疯卖傻、以丑为美等违背公序良俗的人设引关注、博流量;严禁编造哗众取宠、故意挑衅、制造冲突等低级趣味的剧情进行恶俗表演,演绎、制造猎奇效果进行流量炒作,扰乱社会秩序。
二、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从事违法违规网络活动的组织、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处置账号:对违法违规账号、主播、平台,通报网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予以下架、限流、封禁、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主体,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后,通报相关部门依规纳入失信约束、实施联合惩戒。
行政处罚:对传播违法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组织、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组织、个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违规的,一律通报纪检监察机关从严追责问责。
三、社会监督
网络空间是亿万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广大网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弘扬文明新风,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低俗陋习,共同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
欢迎广大群众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查证属实的,依法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110
举报平台:凉山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移风易俗“码上举报”平台
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6年4月8日